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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场所变更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事项名称: 旅行社经营场所变更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B区市旅游委2号窗口

联系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2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198

办事程序:

1.现场受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或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受理)-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2.变更事项不违反新设立旅行社的核准要求;

3.旅行社变更登记申请应自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委提出。

所需材料:

1.《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营业用房的,提供产权证;租赁营业用房的,提供租期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旅行社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

3.变更后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表格: 旅行社变更事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