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部门文件

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出行提示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21日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了即将出行的游客度过一个出行顺利、安乐祥和的假期,按照国家局和省、市旅发委的有关要求,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发布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出行提示。

一、选择随团出游的游客,可登录365bet官网的微博http://www.xiajiangfang.com查询有资质旅行社参团出游。不要轻易相信街头、QQ群和微信朋友圈等发送的旅游小广告,不要贪图便宜,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抵制虚假游说诱惑。

二、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表述不明的条款,应补充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团款不要存入个人帐号。

三、出境游保证金要采取托管方式,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如遇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出行前请关注外交部、旅游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发布的目的地安全局势等提示信息,认真听取导游、领队的安全提示信息,不盲目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发生意外要及时报警,必要时向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政府派出机构求助。选择自驾游的游客要关注各地交通部门发布的路网提示,预测、监测公路拥堵情况,科学制定行车路线。建议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

五、应按照《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的要求,遵守社会公德、秩序、宗教民族习惯和法律法规,做文明的游客。当疑似发生侵权行为时,保留好如合同、行程单、发票等证据,依靠各类诉求渠道,合理、合法维权,切忌不加限制地伸张自身的权益,采取过度维权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如遇到旅游纠纷,可拨打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或哈尔滨市市长热线0451-12345

                    

 

 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