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各旅游经营单位:
春节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12号)文件精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以及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假日安全工作
请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区、县(市)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假日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学筹划、严密安排、精心准备,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件的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季节性、阶段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春节假期安全工作,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实现检查督查全域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卫生、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商务、食药监、旅游、气象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做好监管、预警、监测、维护和应急防范工作。
二、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落实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厉整治旅游市场顽疾,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确保旅游市场文明有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公安、交通、物价、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针对春节旅游市场特点,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畅通游客投诉渠道,认真做好投诉咨询处理,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涉旅纠纷。
三、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积极组织推出文化内涵丰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参与性强的假日旅游产品和假日旅游文体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旅游年货”,有效营造特色节日氛围,不断丰富群众假日精神文化生活。各景区景点要积极推出丰富多彩的游乐项目,制定优质服务措施;旅行社要优化旅游线路,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好团队运行,确保安全和质量;各宾馆、酒店要做到优质优价,努力提供宾至如归的服务体验;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区域道路导示牌和旅游吸引物周边停车场所区划;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调配运力,合理调整公交路线,及时增加车次、班次,努力优化旅客服务;城管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权属景区景点的基础公共服务建设。此外,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等资源,拓展假日旅游市场实用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四、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假日工作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抢前抓早,制定详实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备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春节来临时,要及时启动假日工作机制,根据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密切分工协作,保持上下联动,确保春节假日各项涉旅工作有效落实。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保持假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假日涉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政务值班、信息上报、投诉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机制有效运转,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相关单位于2月12日前将假日工作方案电子版报市旅游委,于2月22日前报送假日工作总结情况。市旅游委假日工作电子邮箱:hrblyw@126.com,节前假日旅游工作联系电话:84664799,假期旅游工作值班电话:87656660。
哈尔滨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