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旅游工作总体思路:按照“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坚持“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发展理念, 抓住中俄互办“旅游年”的活动契机,以“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为主线,塑品牌、促建设、拓市场、强素质,求实创新、乘势奋进,努力创造旅游工作新业绩。总体目标:全年力争实现接待旅游者5021.6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549.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0%。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政主导、合力推进,激发“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动力
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超常规的推进措施,建立和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推进“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的聚合力和执行力,真正形成齐心协力抓推进、持之以恒促落实的工作合力。
一方面,要突出发挥“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系列活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整合旅游资源,打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质和全民文明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我们要举全局之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一要加强系列活动的组织策划、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百日攻坚战”和系列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均衡推进。二要建立完善的目标考评推进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系列活动中分解的重点任务要全部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奖惩。督办工作要跟上节奏、全程监控,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暗访、及时通报等方式,加大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坚决防止系列活动中工作不实、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等问题发生。三要通过系列活动的有序推进,实现“做大湿地旅游,打造避暑胜地;提升城市内涵,构建文化名城;加强经贸交流,拉动经济发展;加强建设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全民素质”五大目标。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旅游局正常工作职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统筹安排工作,以系列活动为牵动,找准旅游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高水平、高质量做好各项旅游工作。一要优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今年国家旅游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对国务院41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我们要结合抓国务院41号文件落实,进一步细化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责任分解,力争将优先供地、优惠税收、金融支持、入境奖励、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等政策要点细化为可执行的具体政策,优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二要努力构建旅游产业发展联动机制。主动沟通协调,搭建纵向、横向合作平台,争得区、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有利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属地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和乡村游客接待设施标准化建设的全面指导,形成上下贯通、责权统一的工作机制。三要加强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合作,重点发展以农家乐、登山、漂流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支持三精制药等大型企业做大工业观光旅游项目,重点推出文博游、红色游、休闲游和文化旅游演艺等活动,推动旅游与文化的互动发展。办好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研发生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继续与哈尔滨银行联合发行“冰城夏都”旅游卡,为旅游消费提供更为优惠和便利服务。四要全力推进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以系列活动为牵引,在突出抓好开幕式的组织筹划、整体宣传、综合管理,湿地节、啤酒节、五花山赏秋节和地方性节庆活动组织的基础上,要继续做大做强冰雪旅游品牌,认真总结第28届冰雪节成功经验,放大冰雪节品牌效应,抢前抓早,全力做好第29届冰雪节方案调研论证,增强创意理念,扩大国际合作领域。通过错位发展、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提高冰雪大世界、雪博会、冰灯游园会和伏尔加庄园四大主题公园的艺术性、娱乐性、参与性。
二、坚持政企联合、整体造势,聚集“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人气
扩大宣传是确保系列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全面提高城市知名度的关键所在。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市场营销机制,借助系列活动之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实现城市形象塑造与旅游品牌宣传相结合、特色产品推介与市场线路推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聚焦目光、聚合人气。一是营造强大的系列活动宣传营销攻势。制定“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宣传计划和广告套餐,同央视、中国日报网、中国旅游报等国家级和省、市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合作,开设旅游专栏(专刊),宣传城市旅游形象。借用搜索、视频、社交等网站,组织微博访谈、微博摄影大赛等宣传活动,播放“行游哈尔滨”微电影和DV大赛作品,完善我市旅游资讯网的服务功能,做足、做好网络宣传营销的文章。二是全方位扩大国际市场宣传领域。在抓好俄、日、韩、东南亚等传统客源的同时,紧密结合哈尔滨电视台《远亲近邻》摄制组编排的摄制行程,按照既定的四条线路,积极开展针对26个国家31个友好城市的宣传推介活动。重点开展“来自中国北方城市哈尔滨的邀请”主题签名、“梦想会实现——行游中国北方城市哈尔滨”、“友城友好旅游使者”大征集、“中国北方城市哈尔滨”旅游宣传推介、《远亲近邻》关机仪式和其它境外旅游宣传活动,加深与国际友好城市间旅游的交流与互动,吸引友城市民来哈旅游度假,提高高端游客比重,努力实现国际客源市场的快速增长。三是利用区域联合拓展国内宣传渠道。依托东北“4+1”(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鞍山)城市旅游联合体、“9+10”区域联合体(“9”——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9省;“10”——北京、上海、重庆、西安、杭州、南京、昆明、成都、哈尔滨、桂林10个旅游热点城市),通过举办专项活动推介会、投放专业广告、互换媒体资源、加大对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国内客源市场份额。四是开展主题活动激活市场。以“哈尔滨人游哈尔滨”为基础,组织开展“春光五月去登山”、“爱恋松花江、浪漫夏日游”、“旅游总动员、欢乐湿地行”、“情醉七月啤酒节”、“回归大自然、欢乐自驾行”、“冰雪欢乐健康游”等系列主题活动和“冰城夏都、风情哈尔滨”旅游文化大篷车进社区巡展等活动,拉动和推高本地游。
三、坚持品牌塑造、节庆创新,呈现“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靓点
充分整合旅游文化资源,以“欢乐健康游”、“中俄旅游年”为契机,以“感受松江湿地,走进音乐名城”为主题,以“湿地节”、“啤酒节”、“哈洽会”、“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为依托,在全面推进系列活动五大板块、百余项活动协调开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湿地节”、“啤酒节”、“五花山赏秋节”和一系列地方性节庆活动,呈现“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靓点,打造哈夏避暑旅游核心品牌。一要精心筹划好“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开幕式。“迷人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开幕式与第二届松花江湿地节开幕式同时举行,时间拟定于
四、坚持部门联动、保护开发,加快“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步伐
“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是市委实施新战略的主战场,是未来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系列活动的重要载体。按照“保护、建设、提高”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调整湿地旅游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制定《2012年松花江湿地旅游工作要点》,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协调、高效权威、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二要提高湿地景区品质。从完善服务功能、挖掘文化内涵、增加特色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入手,通过新建、改建和续建,提升湿地景区的品质和功能。重点推出太阳岛风景区、一湖三岛、金河湾、滨江湿地、松花江森林公园、白鱼泡湿地公园、伏尔加庄园、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月亮湖、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景区等10个湿地旅游景区(点)。三要畅通水陆交通。完成北岸百里堤顶景观路和南岸民主段堤顶景观路建设,实现局部贯通。以区为主,拓宽城市干道与江边湿地的连接线。完成沿江港区规划,新建、改造8个码头,购置特色船只,合理配置船舶运力,力争水上游线达到15条。四要丰富湿地旅游产品。依据现有资源开发水上日游、夜游产品,陆地一日游、两日游、多日游以及主题游船、湿地生态、都市休闲、湿地度假、江岸自驾游、乡村群落游等特色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湿地游产品内涵。
五、坚持规划统领、项目带动,不断提升“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品质
去年,我市接待游客达到4500万,是我市人口的4.5倍,过夜游客达到1000万,与我市人口相当。未来哈尔滨要成为国际旅游城市,还必须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旅游核心吸引物和完备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能够充分净化市容环境,完善城市承载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为此,我们要以系列活动为牵引,加快“冰城夏都”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一要抓好旅游规划编制落实。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落实《“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情况。修编《哈尔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各区、县(市)完成相关旅游规划。区、县(市)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并要征求市旅游局的意见。其它各部门在编制有关的规划时涉及旅游业的,也应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兼顾旅游发展的需要。二要向重点项目倾斜,增加旅游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促松花江避暑城、四季冰雪乐园、1898俄罗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东北亚温泉小镇、伏尔加庄园等重点工程启动开工和续建。加快推进江北香格里拉旅游酒店、丽笙大酒店、月亮湾国际会议中心等星级宾馆建设,提升高端服务设施水平。三要以旅游名镇建设为契机,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推进亚布力、金龙山2个省级旅游名镇,帽儿山镇、二龙山村马家屯2个市级旅游名镇和16个区级旅游名镇建设,形成以农业观光、特色餐饮、森林生态、农耕体验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新格局。四要从基础建设入手,构建城市旅游集散体系。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推动旅游景区道路的可进入性工程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招商引资和推进哈西客站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五要大力推进厕所提升工程建设。按照王岐山副总理和吉炳轩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旅游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争取省里支持、市和区县补贴、企业自筹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水冲和生态环保型厕所建设工程,力争早日实现A级景区全部消灭旱厕的目标。六要加强城市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景区、景点规范化管理,启动路引、标识建设,标志、标牌要在统一中追求特色,形成特点鲜明的系列标识。要以沿江景观带、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提高城市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水平,打造优美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六、坚持标准管理、创优争先,全力夯实旅游行业和谐发展基础
加强系列活动的市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职业培训,努力构建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旅游环境。一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活动。为全面建立业界综合评价体系,提升全市旅游行业综合素质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从今年开始,我局每年都要在全市各区、县(市)旅游局,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S级滑雪场)等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检查评比。这次会议印发了《哈尔滨市旅游行业争先创优奖励暂行办法》,会后,有关处室还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希望各相关单位、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主动参与,精心安排,切实把这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力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真正达到打造行业标杆,树立行业榜样,形成示范效应,引导整个行业规范、有序、科学发展的预期目标。二要强化旅游标准化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推广应用乡村旅游标准、旅游购物店和旅行社规范等已出台的标准,围绕“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组织实施旅游标准化管理。开展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点)、旅行社A级评定、滑雪场S级评定工作,并试行质量等级评级退出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加强旅游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升级,深化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旅游服务质量最满意评比竞赛活动,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服务。三要坚持依法治旅。加快推进《哈尔滨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力争7月份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充分发挥旅游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整顿工作,会同工商、物价、交通、卫生、民族宗教等部门,开展不少于10次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检查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购物店、旅游餐馆不少于150家次。重点整治“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通过组织开展旅游行风明查暗访、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强化新闻舆论、行风监督、行风热线等对旅游业的社会监督,切实解决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四要大力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建立“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做好车船、消防、漂流、大型旅游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尽最大努力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五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充分发挥旅游企业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沟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功能,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六要强化旅游人才培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开展多层次旅游人才培训,促进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上层次。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开发、策划、营销、管理和服务人才培训,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能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在继续搞好等级考试、名导进课堂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全面提升导游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搞好与人社局、工会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星级饭店技能大赛和第五届导游员大赛等劳动服务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代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