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电子导游证核发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B区市旅游委2号窗口
联系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2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98
办事程序:
网上注册并申报—行业组织或旅行社审核—旅游委审批。
第一步:进入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或者下载手机app“全国导游之家”;选择导游领队入口注册并登录。
第二步:按提示填写导游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确保有关内容真实完整。
第三步:等待所在的旅行社或相关旅游行业组织及市旅委审核确认。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将退回重新上报。
第四步:通过审核后,监管平台将自动生成电子导游证。导游可登录平台查看。
办理条件:
1.哈尔滨全市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
2.全职导游需与所在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兼职导游需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完成注册;
3.根据旅办发【2017】135号文件规定,已经持有导游IC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导游在原IC卡核发地申请换发电子导游证。持有导游资格证,尚未领取过导游IC卡的人员,在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地区申领电子导游证。
所需材料:
1. 全职导游需与所在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
2. 全职导游兼领队需与所在旅行社(出境社及边境社)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天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 否
收费依据: 无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
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
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旅办发(2017)135号)。
相关表格: 申请导游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