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丢失或损毁补办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B区市旅游委2号窗口
联系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2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98
办事程序:
1.现场受理:窗口受理-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或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2.变更事项不违反新办旅行社的核准要求;
3.旅行社变更登记申请应自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委提出。
所需材料:
1.《旅行社补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仅在许可证损毁时提交)。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否
收费依据:无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表格:旅行社补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