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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丢失或损毁补办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事项名称: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丢失或损毁补办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B区市旅游委2号窗口

联系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2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198

办事程序:

1.现场受理:窗口受理-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或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2.变更事项不违反新办旅行社的核准要求;

3.旅行社变更登记申请应自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委提出。

所需材料:

1.《旅行社补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

4.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仅在许可证损毁时提交)。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表格:旅行社补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