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网上政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事项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二层B区市旅游委2号窗口

联系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2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198

办事程序:

1.现场受理:窗口受理-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或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取消旅行社业务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2.旅行社注销申请应自营业执照注销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委提出。

所需材料: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取消旅行社业务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没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投诉或没有未处理处罚的证明。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表格: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