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新理念,以打造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产品开发、城市营销、质量提升为重点,创新、培育冰雪旅游和湿地旅游两大品牌,丰富、完善“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形象,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力争实现接待旅游人数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0%。
一、建立健全发展大旅游的管理机制
(一)完善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体系
发挥哈尔滨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高层议事、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的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旅游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把旅游业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制定区域旅游发展规划
各区、县(市)要依据《哈尔滨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结合区域实际,编制本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湿地旅游发展规划和主要景区(点)的专项规划(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加强旅游法规建设
启动《哈尔滨旅游条例》的修改工作、《哈尔滨湿地旅游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和《哈尔滨冰雪旅游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局负责)。
(四)建立旅游联合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市旅游、工商、物价监管、交通运输、民族宗教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对共性问题实行联合检查和执法(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切实加强旅游项目建设
(五)推进松江湿地旅游景区建设
1.百里生态长廊滩岛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其中阳明滩总投资7600万元,大套子滩岛1.53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7000万元,建成阳明滩岛内的凤求凰广场、凤羽道及入口服务区;完成大套子滩岛详细控制规划及专项设计(市水务局负责)。
2.金河湾湿地植物园。地点松北区,项目总投资1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4000万元,完成景区道路、商服建筑、码头、天池喷泉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水务局负责)。
3.三家湾避暑度假新城。地点呼兰区,项目总投资90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3亿元,主要建设2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及6.58公里北京东路道路工程(市水务局负责)。
4.狗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2011年计划投资1.13亿元,建设湿地高尔夫球场、马术俱乐部、岛头广场、鹤园、景观主轴等设施(市水务局负责)。
5.大月亮湖(湾)旅游系列开发。地点呼兰区,总投资7.45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700万元,建设月亮湖(湾)旅游休闲区水上飞机娱乐项目、生态采摘园及部分接待服务设施(呼兰区政府负责)。
6.大顶山风景区。地点宾县,总投资2.6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8600万元建设航电工程游览区基础设施以及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区一期工程(宾县政府负责)。
7.滨江湿地旅游风景区。地点道外区,总投资15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民主乡荷花池、菱角池、采摘园等湿地景观和露天商服区、餐饮区。建设巨源镇农家乐、渔家乐和知青生产队体验区。修建景区内旅游码头和服务区(道外区政府负责)。
(六)推进重点景区建设
1.帽儿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地点尚志市,总投资17.3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亿元资金完成主要景区道路升级和环境整治,新建50栋产权式公寓(家庭旅馆),续建太和宫、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和服务设施(尚志市政府负责)。
2.红星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地点阿城区项目总投资30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2亿元,建设9860平方米的美食广场(7栋)、2500平方米的回迁楼、10000平方米的山顶酒堡,3000平方米的会所(阿城区政府负责)。
3.天恒山传统文化风景区。地点道外区,总投资8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主要完成风景区核心区建设(道外区政府负责)。
4.中华巴洛克二期保护改造工程。地点道外区,二期总投资18.37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6亿元完成景阳街至南头道街9.35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以及庭院、景观、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
5.新建香格里拉酒店。地点松北区,项目投资12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1亿元,主要完善前期手续,完成基础地基建设(市旅游局、松北区政府负责)。
6.长寿山风景区。地点延寿县,项目总投资1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新建滑雪场、石林、石海、长寿湖等景点(延寿县政府负责)。
7.宏润哈尔滨五星级酒店及写字楼。地点松北区,项目总投资18亿元。2011年投资2.2亿元,建设五星级酒店、写字楼基础、地下室及部分主体工程(市旅游局、松北区政府负责)。
8.宾县生态风景旅游区。地点宾县,项目总投资135亿元。2011年计划投资4亿元,主要完成二龙山、香炉山、大顶山、花乐山等景区的道路改造、景点建设,龙珠度假村的翻新改造(宾县政府负责)。
9.长岭湖旅游风景小镇。地点道里区,总投资100亿元。2011年完成规划和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道里区政府负责)。
(七)推进项目谋划
积极推进冰雪四季乐园、欢乐太阳岛等大型旅游项目的规划、论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市旅游局、松北区政府负责)。
(八)增强城市旅游服务功能
1.在哈西客站筹建旅游集散中心(哈西办、市旅游局负责。
2.规范市区道路和景区的旅游标识系统(市民政局、市旅游局负责。
3.整合存量资源,加快宾馆特别是五星级宾馆建设(市旅游局负责)。
三、打造“松花江湿地旅游”品牌
(九)构建松江湿地交通体系
1.完善调整两岸堤顶路建设方案,进行两岸堤顶路设计、动迁和建设(市水务局负责)。
2.新建、扩建、翻修阿城至伏尔加庄园、水泥路、东巨路等公路,形成哈东地区湿地旅游路网(市城乡建设委负责)。
3.按属地原则,完成通江街、大顶山、金河湾、一湖三岛、太阳岛、老山头、民主等7个湿地旅游客运码头建设(市交通运输局、道外区政府、松北区政府、呼兰区政府、宾县政府负责)。
4.开通通江街至金河湾、通江街至一湖三岛、通江街至狗岛、通江街至大顶山、太阳岛至一湖三岛、金河湾至阳明滩6条湿地旅游航线并保证运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整合利用机关、企业、社会等现有船只,实行湿地游船许可制度,确保游船有序运行(市湿地办负责)。
(十)集中整治沿江环境
按照《松花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及美化亮化规划方案》推进沿江整治和美化亮化建设工程,在湿地节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整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松北区政府、道外区政府负责)。
(十一)开发湿地旅游线路
1.松江湿地生态游。(1)二日游线路:市区(水路)—金河湾湿地植物园—民主巨源湿地旅游区(住宿)—老山头—大顶子山大坝(陆路)—松花江森林公园—市区;(2)一日游线路:市区(水路)—金河湾湿地植物园—呼兰河口湿地—松花江森林公园—市区;市区(水路)—民主巨源湿地旅游区—市区。
2.松江休闲度假游。(1)二日游线路:市区(陆路)—伏尔加庄园(住宿)—民主巨源湿地度假区—市区;市区(水路)—太阳岛风景区—狗岛湿地高尔夫度假区(住宿)—民主巨源湿地度假区—大顶子山大坝(陆路)—市区。(2)一日游线路:市区—太阳岛风景区—狗岛湿地高尔夫度假区—呼兰河口—市区;市区(水路)—民主巨源湿地度假区—市区;市区(陆路)—小白鱼泡—伏尔加庄园—市区;月亮湖(飞机)—大顶山(陆路)—市内。
3.松江自驾车游。(1)南线:长岭湖—市区—阿什河口—民主巨源湿地度假区—老山头—大顶子山大坝。(2)北线:金河湾—太阳岛—狗岛—呼兰河口—黄土山—大顶子山大坝。
4.松江客船游。(1)豪华游轮线:长岭湖码头—狗岛湿地高尔夫度假区—月亮湖度假区(2)水上巴士线:通江街—太阳岛西区码头—金河湾码头—长岭湖码头;通江街—狗岛码头—呼兰河口码头—民主码头—巨源码头—老山头码头—大顶子山码头。
5.中心城区游。(1)二道江游线:太阳岛—一湖三岛—金河湾—阳明滩—大套子岛。(2)两岸风情游线:通江街(水路)—道外二十道街松浦桥—何家沟入江口—通江街。(3)湿地环岛游线:通江街(水路)—公路大桥—太阳岛西区—市政府前滩岛—太阳岛东区—滨州铁路桥—通江街。(4)魅力夜景游:防洪纪念塔—滨州铁路桥—道外七道街—公路大桥—防洪纪念塔。
(十二)加大湿地品牌宣传力度
通过国外、国家、省、市等媒体对松花江湿地旅游进行广泛宣传,营销湿地品牌。开展湿地旅游摄影、征文、画展、专家学者座谈会、“邻里牵手逛新城”等系列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负责)。
(十三)办好首届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
筹备、组织湿地旅游文化节开幕式及大型文艺演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谋划、承办湿地旅游文化节期间的旅游、文化、艺术、体育、经贸等系列活动;根据全市总体安排,各区、县(市)和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湿地旅游文化节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全面推介(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巩固冰雪旅游的国内领先地位
(十四)创新发展冰雪节
充分利用冰雪节的聚集效应,搭建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平台;丰富冰雪进社区活动和江上冰雪游乐设施,为市民提供广泛参与的活动载体;提高城市街路及主要广场冰雪景观建设和灯饰亮化水平,扮靓人间仙境的冰城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调动社会办节的积极性,对冰雪节活动进行分级管理(市冰雪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促进冰雪主题园区提档升级
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冰灯游园会、伏尔加庄园、冰雪欢乐谷、东北虎林园等主题景区,要突破目前以观赏为主的现状,大力开发实景演出、文化演艺、特色餐饮、运动体验、商品购物等娱乐和服务项目(各景区负责)。
(十六)丰富滑雪旅游产品
沿哈亚滑雪旅游廊道,在竞技滑雪和单板滑雪的基础上,开发温泉滑雪、越野滑雪、休闲滑雪和灯光滑雪等滑雪旅游产品(市旅游局负责)。
五、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步伐
(十七)扩大乡村旅游覆盖面
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树立宾县二龙山马家屯尚志市帽儿山吕家围子等乡村旅游示范典型,进行推广。各区、县(市)要充分挖掘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市农委、市旅游局、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八)制定乡村旅游扶持政策
汇集旅游名镇、小城镇建设、泥草房改造、农村社会保障试点等政策,参照外地做法,制定我市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市农委负责)。
(十九)实施“十、百、千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建设培育十个特色旅游镇、百个特色旅游村、千个特色乡村旅游服务点(市农委、市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十)加快重点旅游城镇建设
按照省、市、区三级标准,重点推进亚布力、龙山镇、二龙山村、帽儿山镇等重点旅游村镇建设(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进一步加强城市宣传和旅游营销
(二十一)积极开展区域营销
境外合作营销以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港澳台为主,尝试开发欧美、澳洲市场及印度、中亚市场。国内市场重点是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郑州等城市(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外侨办负责)。
(二十二)积极开展品牌营销
通过冰雪节、哈洽会、湿地节、啤酒节等节事活动,汇聚人气、扩大影响,打造一批“冰城夏都”旅游品牌(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三)积极开展媒体营销
在央视多栏目(朝闻天下、新闻联播、走遍中国)和旅游卫视、凤凰卫视等播放我市旅游宣传广告,利用搜狐旅游、腾讯、携程等网络推介我市旅游产品通过省市媒体营造旅游大环境(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四)积极开展事件营销
组织大篷车赴京、沪、穗等地区宣传促销,创办“北京—哈尔滨万人自驾游”活动,宣传“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形象(市委宣传部、旅游局负责)。
七、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十五)开展旅游行业等级考评
建立区、县(市)和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滑雪场、购物店、旅游餐馆等旅游行业目标考评机制(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六)集中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重点解决“零负团费”、超范围经营、强制购物等顽疾,尝试建立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技监督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物价监管局负责)。
(二十七)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
制定完善冰雪旅游、乡村旅游和湿地旅游的等级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旅游标准化评定、复核和管理工作(市质技监督局、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八)加强行业文明、职业道德和诚信旅游建设
开展导游员评比大赛,扩大职业培训的内容和范围,大力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诚信旅游活动,提高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市旅游局负责)。